机构列表
负责城市环境艺术、城市亮化、户 外广告等行业管理工作;组织拟订环境艺术作品设置的布局规划 和技术标准;参与城市夜景亮化方面的政策制定、规划实施和监督管理;负责环境艺术作品、户外广告、宣传指示牌、临街门面砖石、亮化美化工程等方面的监督管理;负责职责范围内投诉、举报及信访案件的处理;对接行政审批局窗口审批业务批后服务,组织开展批后监管工作。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