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文件背景
2001年,国务院启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。2014年,要求各县市区建立各部门行政权力清单。我区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,自2014年起梳理了区直属部门行政权力清单,各部门依照行政权力清单办事,依据职责调整以及上级要求,动态调整各部门行政权力清单。
二、文件内容
根据我区实际情况,按照山东省政府5月24日印发的《关于贯彻落实国发〔2019〕6号文件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》(鲁政发〔2019〕8号)要求,管委决定取消行政许可5项,新增行政许可1项。另外,根据权力清单动态管理要求,动态调整权力事项5项,其中,取消行政监督1项,行政许可事项1项,行政确认事项1项,其他类1项,新增行政许可事项1项。
三、文件意义
建立动态调整的行政权力清单制度,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,有利于建立结构合理、配置科学、程序严密、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,有利于增强行政审批的透明度,便于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,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,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。
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,是国家行政管理制度改革的继续和深入,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,对于突破计划经济的束缚,增加改革发展意识,增强服务意识和人民公仆意识,进一步改善经济发展投资环境,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